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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怎么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

tamoadmin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1.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欢迎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参考《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一

1.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怎么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欢迎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参考《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了解解放军所在单位及上级部门对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符合报考要求的经单位及上级部门同意,方可按照规定报考。

(二)学历学位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硕士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非学历教育硕士毕业生不得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

3.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报到之日)。

②提供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以下刊源之一收录过:SSCI、CSSCI、SCI、EI;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二、招生方式

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方式。其中普通招考方式采取“申请-考核”制,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认真阅读《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

三、报考程序

所有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16日,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相关报考程序如下:

1.已获得本科直博推免资格的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直博生网上报名的通知》及学院有关要求报考。

2.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的硕博连读招生通知要求报考。

3.申请-考核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要求报考。

四、考核

考核安排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上相关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

此外,今年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我校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通过基本材料审核后,还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基本能力笔试考核,考核时间拟安排在2023年3月18日,考核科目及安排如下:

具体考核方式、地点等安排将在考核前在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的网站公布。

五、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类别有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不能更改。学校统筹定向就业类考生录取工作,招收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一)非定向就业

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在学期间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奖助金、学业奖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定向就业

今年我校招生定向就业类别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院可参考《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除第八条第二款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本款第二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外,今年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按照科研经费博士专项招生,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费由招生导师的科研项目经费支付。

1.有工作单位考生

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留在定向培养单位,录取后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毕业时不参加学校就业派遣,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就业派遣;我校不解决住宿;考生按协议规定向学校缴纳相应学费,不享有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无工作单位考生

仅限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考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署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并按协议书规定缴纳相应学费,在学期间享有一定数额的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

六、基本修业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

七、学费与相关奖助政策

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生·学年。我校设有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1500元-1750元不等,助研津贴每生每月500元-800元不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的基本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每生每月合计5000元,具体发放金额和程序以学生手册为准。

此外学校设有多项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具体申请要求和流程以学生手册为准。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以上资助(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除外)。

八、专项招生计划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拟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二)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为优化学校和学科专业招生结构,加快培养国家急需专业紧缺人才,助力国家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创新,我校今年继续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招生专业: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提高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力,探索科研项目承担博士培养的新机制,我校今年面向全部学科的招生导师继续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此外,今年我校定向就业类别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按照本招生简章“第五条第二款”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专项招生计划

国家下达的其他类别专项计划,如雄安新区专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等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九、其他相关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考生诚信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相应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认证,并获取认证报告。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复印件按照要求进行寄送,否则不予准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考核阶段加试政治理论课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在读的“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员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招生方式、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将不得修改,请考生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6.所有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报考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8.学校将按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及时公告。

十、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及****

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研究生导师在线: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箱:bjtuyzb@bjt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招收工程博士的各学院****见下表:

2023年专家推荐书.doc

2023年主持或参与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证明.doc

2023年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docx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考核项目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pdf

原文标题: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法律硕士属于专硕,可以考博,只是不能直博以及硕博连读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天津师范大学于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2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1.5万元/人?年)和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万元/人?年,二等奖1万元/人?年,三等奖0.8万元/人?年)。学校鼓励支持博士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诚挚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一、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报名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择优录取。招生专业、导师及考试科目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接受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申请-考核”制: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招生学院(部)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招生专业及导师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实施方案详见相关学院(部)学科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专业基础笔试和综合面试与普通招考初试同期进行,请考生仔细斟酌,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人员。

 (三)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只接受科研能力强、得到报考专业博士生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是:①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近五年至少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1项;③近五年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④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名导师最多推荐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⑤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四)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证书原件照片,否则不予准考。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七)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除“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外,我校录取定向培养考生的比例不超过录取总数的50%。

 (八)2021年我校继续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三个学科下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方向请按《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本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具体报名考试办法等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今年不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汉族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请参照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条件要求,并于4月18日之前将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登记表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通过EMS邮寄到我校研招办。

 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对考生报考条件的更多要求详见相关学院(部)学科招生简章。

 三、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

 (1)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②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照片,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③获境外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照片。

 (2)其他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②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照片。

 考生无法提交以上硕士或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提交相应层次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照片。

 (3)其他须提交的材料:

 ①《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的照片,在职考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考生无须签署单位意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照片。

 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

 3.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前还需向相关学院(部)提供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

 ①《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

 ②《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4)“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流程:

 详见各相关学院(部)学科“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5)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3.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请考生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录取类别

 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必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习年限及学费

 (一)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二)考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六、****

 单位代码:10065

 单位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23766157

 传真:(022)23766158

 电子邮箱:tjnu1235@126.com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编:300387

文章标签: # 考生 # 研究生 # 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