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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什么时候取消-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

tamoadmin 2024-08-27 人已围观

简介1.贫困县加分是怎么加的2.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3.农村考生高考优惠政策4.贫困地区高考加分政策5.高考贫困户加分政策贫困县加分是怎么加的贫困县加分是怎么加的如下:贫困县没有高考加分政策,但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根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可获得加分,如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考生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也可获得加分,但不得超过10分。加分后,高

1.贫困县加分是怎么加的

2.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

3.农村考生高考优惠政策

4.贫困地区高考加分政策

5.高考贫困户加分政策

贫困县加分是怎么加的

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什么时候取消-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

贫困县加分是怎么加的如下:

贫困县没有高考加分政策,但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根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可获得加分,如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考生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也可获得加分,但不得超过10分。加分后,高校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是否录取。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2018年3月,教育部取消体育特长生和省级优秀学生等加分项目。

1950年,教育主管部门就规定,高校招生对于“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和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考试成绩虽差,得从宽录取”。这一政策体现了照顾性与鼓励性兼顾的原则,符合当时的人才选拔环境和制度。

1956年,高等教育部学生管理司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1956年暑期招生录取、分配办法》,则进一步规定了优先录取的分数控制幅度,要求“在与一般考生成绩相同或相近(指总分少20分左右)时,就应该优先录取”。这一时期的分数控制幅度掌握得还算比较好。

18年前主要实行“优先录取”政策。

18年后则主要实行“加分录取”政策。18年以后,国家加大了人才选拔的力度,不再对工农成分学生及革命干部子女进行照顾,而是对三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实行高考分数优惠政策。

从1983年开始,更是规定对获得地区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以及高中阶段参加地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5名的队员,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考分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可提上一个分数段投档。

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

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教育部有新的规定:

一、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

1.合理安排招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以下简称国家专项)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高校要统筹好招生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综合考虑有关省(区、市)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2.严格报考条件。国家专项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3.完善录取办法。国家专项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档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调整为普通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1.适度增加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规模将在我部招生文件中明确。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比例相对较低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比例明显提高。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

2.明确实施区域和考生其他报考条件。高校专项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根据《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范围。

3.科学制订考核及录取办法。有关高校要结合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中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考生申请要求和考核录取办法。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认真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考生名单。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给予经济补贴、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远程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报名、考核提供便利和帮助。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4月15日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三、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以下简称地方专项)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国家专项的基础上,加大本地优质高等教育的统筹,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地方专项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确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地方专项实施方案报我部备案。

农村考生高考优惠政策

1.高校专项。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2.参与招生的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共有清华、北大等90余所高校均参加高校专项。

3.不同学校的高校专项对农村考生的优惠政策不同,但基本上都是不同程度的降分,如清华大学“自强”的降分幅度一般为30分到60分不等

一、具体优惠:据此前优惠政策,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须同时具备这3项条件: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一般也须同时具备这3项条件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三十八条 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三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贫困地区高考加分政策

贫困地区高考加分政策仅在贫困县实施。根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贫困地区学生可以享受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但并没有高考加分政策。

其他考生如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边疆地区、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

贫困县所谓的高考加分政策是指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主要内容包括普通高校招生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

一般来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的资格: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同时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

高考贫困户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贫困县并没有高考加分政策,而是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

主要内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的通知》 一、 充分认识扩大实施专项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院历来十分关心高等学校特别是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问题。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农村学生上大学的机会公平问题已初步得到解决,区域间高考录取率差距明显缩小,但上重点高校的比例仍然偏低。扩大实施专项,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教育规划纲要和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重点高校学生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客观需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取有效措施,确保2013年专项的顺利实施,切实把这项惠及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政策落实到位,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更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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