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新闻 教育新闻

山东省高考顶替事件,山东顶替高考公平

tamoadmin 2024-06-05 人已围观

简介1.被顶替上大学者曾被要求自证身份,为什么不能自己证明身份?2.高考顶替判几年3.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4.实惨!16年前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支持她向冒名者索赔吗?5.在山东高考作弊被发现怎么处理?监考老师会很严吗?过来人给说下。6.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会让她重新入学吗?来自山东聊城的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成为了不少人所关注的焦点,而继

1.被顶替上大学者曾被要求自证身份,为什么不能自己证明身份?

2.高考顶替判几年

3.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

4.实惨!16年前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支持她向冒名者索赔吗?

5.在山东高考作弊被发现怎么处理?监考老师会很严吗?过来人给说下。

6.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会让她重新入学吗?

山东省高考顶替事件,山东顶替高考公平

来自山东聊城的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成为了不少人所关注的焦点,而继此事后,山东聊城又出现冒名顶替上学者,冒险顶替别的考生上大学的事件频频发生,这些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冒充别人的身份上大学,让那些原本考上大学的考生却失去了就读大学的机会,成为了被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受害者,对这样的事情,高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想拯救受害者,让顶替着不能有机可乘,大学在录取考生的时候,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的身份信息,对于顶替他人上大学的人应该做出严厉的处罚,针对于这个问题,小匠老师下面再来分享几点个人的看法。

第一、高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时候,还应多负责任,多细心些

出现有人冒名顶替上学者的情况,要想拯救受害者,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高校在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时候,需要多负责任,要多细心些,要落实到所招收的考生都能够顺利地上大学,高校在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时候,应该进一步核实所招收的考生的真实身份,对于那些冒名顶替别人上学的人,高校也应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和反馈,并给他们作出处罚。

第二、相关教育部门要严厉处罚冒名顶替别人上学的人,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在小匠老师看来,之所以有人敢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是相关教育部门没有对这些人做出严厉的处罚,没有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对于这些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他们不仅让受害者失去了读大学的机会,甚至是影响了受害者一生的发展,顶替别人上大学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对于受害者而言很不公平,因此相关教育部门也要加强处罚的力度,对于那些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要做出严厉的处罚,比如对受害者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并把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事情记录在顶替者的个人诚信档案当中,对于行为极为严重的人,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加强处罚的力度,才能够减少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事件的发生。

第三、受害者也应该学会?自救?

除了高校以及相关的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以外,对于被他人顶替上大学的受害者也应该学会?自救?,比如当自己没有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不要认为自己就考不上大学了,而应该去高校了解实际的录取情况,或者是联系学校和老师,查看自己是否有被所报考的大学所录取,这样才能够万无一失。

那么对于小匠老师分享的几点个人观点,你们是如何认为的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当中留言交流。

我是教育小建匠,用心解答有趣、有料的问题,如果对您有所帮助,欢迎点击关注!

被顶替上大学者曾被要求自证身份,为什么不能自己证明身份?

根据媒体报道,近两年的时间内,山东省各高校排查出共计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进入大学就读,并且取得相应的学历资质。

事件警醒:

竟然会出现如此庞大的数字,这让大多数的人都惊呆了,从刚开始的一两粒,再到现在242例,着实让人大吃一惊!光一个山东省就能够排查出来200多人,那么其他省份乃至说全国范围之内呢?是否还有更多的人存在冒名顶替的行为,其将后果可想而知。这不得让我们反思一个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宁愿冒名顶替,都不愿之前努力学习,或者以复读的形式而为自己争取就读大学的机会?

最主要的情况还是现在有很多的人正走在灰色边缘:

①:冒名顶替存储的代价过低,甚至于说没有具体的惩处措施;

②:金钱利的驱使导致了灰色边缘就存在漏洞;

③:教育制度不方便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高校管理和录取的程序不够严谨,并没有做到100%的完善。

问题本质:

从2018年到2019年进行的清查工作当中,共涉及到14所高校,273人在清查当中被公示,其中就有242人涉嫌冒名顶替进入大学,其冒名顶替者获得的学历时间为2002年至2009年。其中,山东某所高校就涉及了130多人冒名顶替。时间如果是在2002年到2009年毕业的话,那么我们需要再往前推算四年,也就是1998年到2005年才入学,如果问题出现在这个时间点,应该还是能够被看清楚的。

因为当时的环境缺乏一些信息化智能设备,所以导致学生会出现冒名顶替的情况。

问题分析:

以前上大学是否能够录取,基本都是以录取通知书为主,有很多的学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或者中途被他人截留,那么可能就会导致自己出现没有被录取的?错误认知?。

但是如今这个时代,所有的信息都在电脑上,可以查阅学生进入大学录取通知书,基本也是没用的。

还记得送孩子去上学的时候,录取通知书压根就没带,都同样能够进入大学,这就是当今信息进步的证明!

同样对于冒名顶替者,必须要从重处罚,因为他改写了别人的一生,实在不可原谅。

高考顶替判几年

在2004年的时候,山东省聊城市冠县高三的一名学生韩某(化名)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而在近日这件事情终于被媒体曝光,从而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多名记者参与调查曝光的情况下,事件的进展也越来越顺利。 据被顶替的女孩儿韩某叙说,在媒体曝光之前,他曾经到冠县教育局和体育局想调查自己的高考信息。然而对方告知他需要提供除了身份证以外的身份证明,用来证明自己是该上大学的信息考生。这次韩某通过村委会开具了一封证明信,证明信中显示该考生信息和基本人完全一致,此外,韩某也曾经向当地的公安等多么重执法部门反映情况,最终也并没有完全处理证明这件事情。需要证明自己是自己,这种情况看起来十分可笑,然而真正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难以理解。至于为什么需要自证身份这一环节,首先我认为在录取信息被其他人顶下的情况下,韩某在考试中各种环节流程的姓名及身份信息可能都已经发生改变。在这,虽然韩某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然而通知书却被顶替他的人陈某某获取。 对于处理这种冒名顶替,他案件本身就是一件难以调查取证的事情,执法人员也不能光凭着韩某的一面之词,就处理一个看似符合正规流程录取的考生陈某某。而且据我估测,当地的教育部门大多数也是考虑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大事化小罢了。在事情未曝光之前,大量的考察取证环节就足以拖垮一个没有被录取的普通考生韩某,想要拿出足够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是未被录取的考生,这何其难也。

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

高考顶替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高考冒名顶替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高考考试的时候冒名无替考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会构成代替考试罪,则就构成了犯罪,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形来判定。高考冒名顶替的,是属于考试作弊的行为,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法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

2、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两种罪过形式;

3、犯罪客体。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及由此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实惨!16年前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支持她向冒名者索赔吗?

有,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

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扩展资料

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专班将组织省市县专门力量,对上述问题逐人逐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工作中发现及群众举报的其他类似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对济宁市任城区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顶替问题,工作专班正与济宁市一起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人民网-山东通报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

在山东高考作弊被发现怎么处理?监考老师会很严吗?过来人给说下。

我支持她向顶替者索赔,而且顶替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她做这些事情的人也要严查清楚,一个都不能放过!

01、16年前考上大学,但是被别人冒名顶替。

16年前陈秋媛(化名)高考查到了自己的成绩,500多分,已经过分数线好多了,但是报考完之后却迟迟收不到自己的录取通知书,无奈只能是以一个高中的学历外出打工,但是高中学历出去,也找不到太好的工作,到了今年,她想要考一个师范学校,然后做幼师,这个时候她发现,有一个女生的信息和自己完全一致(包括身份证号),就是脸长的不一样,这个引起了她的怀疑,在经过调查之后,她和家人直接向山东理工大学举报了这一情况,后来经过核实,陈秋媛确实是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事情已经过了十六年了,如果她当时上了大学,她现在的生活将完全是另一个样子的,不必去做服务员这种工作了。

02、支持索赔,并且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支持陈秋媛向冒名顶替者索赔,自己辛辛苦苦考了那么多分,结果就这样,被别人冒名顶替了,原本她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向冒名顶替者索赔,本就是应该的,如果把陈秋媛的经历换成未来你女儿的经历,你心里会怎想?16年啊,就这被没耽误了。

我们还应该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冒名顶替的那个人可以安稳过这么久?她是如何冒名顶替的?山东那个大学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些都需要好好去查,并且查出来后还要追究这些人的法律责任,一个花季少女的未来,就被这群人给毁了,要赔偿都算是轻的了。

03、没有亲身经历,就不要为冒名顶替者开脱。

我这几天在网上看这个新闻,发现有好多人为这个冒名顶替者开脱,说已经这么久了,追责也没啥意义了,还不如成全别人,看到这种消息,我就觉得这是那人花钱买的水军,凭啥别人考的成绩,可以被另一个人堂而皇之的拿走,顶替她去上大学?这公平吗?为什么要为这种人去开脱?没有亲身经历,不知道那种痛苦,我们没有资格去替别人做决定,我也相信,法律会给陈秋媛一个正义。

现在电子信息已经普及起来了,想要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基本是不会发生了,但是陈秋媛这个事情确实是太惨了,即使她现在再去考证,丢失的那16年也是补不回来了。

总结:

冒名顶替别人去高校上学的事情在以前的时候经常发生,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时代,电子档案建立比较完善了,想要冒名顶替上大学基本是不可能的了,但是陈秋媛这个事情,一定要严肃解决,让有这种心思的人知道做出这种事情,一定会被严惩!

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会让她重新入学吗?

视作弊情节严重程度而定,轻者取消单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高考,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在考场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作弊行为.

第二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各科成绩: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欺骗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或者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三条,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各科成绩:

1,通过伪造证件,说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非法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行为的,如:

1,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无理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有以上行为之一者的考生,将被禁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其他在校生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所在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雇.

山东聊城冠县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个话题引起了全国网民的热议,大家一方面在呼吁高考的公平与正义,另外一方面也在呼吁山东理工大学应该归还陈春秀的学籍,让她重新回到校园,算是一种弥补,但这到底是否可行呢?目前来看难度较大。

曾经一度还有网友建议山东理工要免费让陈春秀回来学习,以弥补山东理工在资料把关上的责任缺失。其实我想说现在不是免费学习的机会,而是山东理工大学不愿意再给陈春秀学籍重新读书,所以说网友的想法是美好的,但实际上操作起来并不容易。

山东冠县陈春秀在16年前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山东理工大学,16年后发现了真相,虽然冒名顶替者也承认了伪造资料的事实,而且这个人也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了学籍,收回了毕业证书,但是对于陈春秀来说,却是失去了16年的美好年华。

从情感上来说,大多数人都是支持陈春秀重新得到山东理工的上学机会,也算是一种弥补,最近陈春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自己现在最想要的还是重新回到山东理工大学读书,虽然自己已经考取了成人教育,但毕竟学历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对此山东理工大学的回应是:无此先例!

也就是说陈春秀要回到山东理工大学读书是不现实的,因为山东理工大学已经注销了顶替者的学籍,陈春秀认为学历是自己的,自己没有违规,是别人违规顶贴,凭什么注销自己的学籍呢?

所以,这件事或许还有变数,而最终的解决还是要基于事实调查的结果,要看整个顶替过程中山东理工大学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如果真实存在主观过错问题,山东理工难度不应该归还陈春秀的学籍,让她重新回来读书吗?

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支持这个结果。你支持吗?欢迎留言分享!

文章标签: # 冒名顶替 # 大学 #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