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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单招生简章,单招高考报名条件

tamoadmin 2024-07-07 人已围观

简介1.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3.成都工业学院201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5.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6.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集美大学2014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章,可以借鉴。一、专业介绍(一)运动训练  学 制:四年授予

1.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3.成都工业学院201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5.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6.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高考单招生简章,单招高考报名条件

集美大学2014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章,可以借鉴。

一、专业介绍

(一)运动训练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较高的专项技能水平,能在学校体育教育、训练、社会体育等领域中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及民族民间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健康指导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195人(其中面向全国统招65人,面向福建省各体育局13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50人(面向全国统招)。

注: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面向招生计划为暂定数,最终计划数于4月下旬在集美大学招生办网页上公布。

三、招生项目:

1、运动训练专业招收田径、体操、艺术体操、技巧、蹦床、篮球、足球(男)、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拳击、跆拳道15个项目。(面向各体育局的招生项目另行安排)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武术套路和散打2个项目。

注:各项目招生人数于4月下旬在集美大学招生办网页上公布。

四、报考对象及要求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五、报名手续及要求

1、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获取考生号及考生报考信息,对体育单招考生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4、须缴交的纸质材料:

①《集美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表》原件;

② 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运动等级证明材料

④ 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

⑤ 身份证复印件;

⑥ 经县级以上医院按高考要求进行检查的体检表原件;

⑦ 当年免冠二寸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填写名字及报考项目);

⑧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原件(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须提供)。

注:按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河南籍考生还须缴交《2014年“体育单招”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

七、考试

1、考试科目:

(1)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

(2)各相关运动专项测试

 八、录取

1、录取办法: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者,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各专项的招生人数,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及文化考试成绩(3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2、招生计划执行:按一级运动员(含)录取的人数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总数的15%及一级武士(含)录取的人数不低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总数的10%的原则,录取时可适当调整和控制相关专业的计划执行数。

3、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4、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九、学费标准

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暂定为5460元/生·年。如有变动,按福建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贵州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7年学校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有思想政治教育等示范性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第二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录取规则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一)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1.文史、理工类

 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艺术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体育类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

 4.少数民族预科

 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进入大一学习。

 (三)录取志愿顺序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四)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

 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的同科类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五)专业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

 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

 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60%。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

 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

 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按类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专业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七)专项计划

 我校2022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优师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条?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

 第八条?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等,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有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宽泛助学基金等。

 第九条?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经核实,对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新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咨询电话:0851-88909960、86701855(录取期间)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学校网站:https://www.gznu.edu.cn

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8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文昌路1号;邮政编码:52341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在广东省第二批B线、部分省份第三批录取,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考生志愿顺序优先为原则。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录取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1.音乐类专业分档原则:(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2).表演、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录取: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按照省联考成绩择优录取;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按照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省术科统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总成绩计算,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6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18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1.新生奖学金:对考入我院分数超过上一批次以上的省内文理考生均一次性颁发新生奖学金,其中文、理科前10名的考生获得2万元新生奖学金,其他考生获得1万元新生奖学金;对我院录取的省内2B分数线的文、理科前10名的考生将一次性颁发1万元新生奖学金。2.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3.鸿发奖(助)学金:由鸿发集团在我院设立鸿发奖学金5000元/人/年,鸿发助学金3000元/人/年。 4. 校园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300元到3000元不等。5.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6. 其它:学校还通过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叶凯贞

监督电话:0769-23382628

传真:0769-23382630

电子邮箱:yekaizhen@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0769-23382108

传真:0769-23382107

电子邮箱:cityczs@dgut.edu.cn

学校网址:招生网址: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于3月21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委托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成都工业学院201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学校名称:河北外国语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代码:13402 办学层次:本科

河北外国语学院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的西南高教区,开设71个语种135个本、专科专业,建有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英语、日语、韩语和阿拉伯语等语言情景实训室和商务综合实训室、商务谈判实训室、酒店及客房实训室、护理实训室、秘书实训室、工民建实训室、有线、无线同声传译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室。是河北省首家“国家5A级民办高校”;连续五年进入全国民办高校百强榜,是国家教育部重点支持的26所民办高校之一;还是河北省10所转型发展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之一。2016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被河北省外国专家局确定为河北省引智工作站。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目前与多个国家的多所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本科、硕士、博士层次的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合作的形式有:交换生、专接本、本升硕、本科双学位、大学预科等。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报考空乘英语服务、空港英语服务专业的女生身高在1.65—1.72米之间、男生身高在1.78—1.82米之间。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以上,裸视在4.0以上。

2.报名、缴费、考试:

1)报考我校单招专业的考生(含技能拔尖免试考生)须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报考.根据考生有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进行分类。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选择参加考试;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任选其一,如选择使用学考成绩录取,则所缺科目成绩为零。注:考生报考时均须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按时登录“单招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拔尖人才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免试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25日前与我校招办联系,办理备案手续。

3.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1)所有考生均须进行志愿填报,于 6月 3日9时— 5 日17时,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我校一志愿。未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学校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二志愿进行征集。

2)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语文、数学成绩也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学考成绩;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奖助及收费标准:

(1)学院每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名额8到1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名额200名;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名额2000名;经济困难同学可申请享受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2)学费、住宿费:均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外国语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的待遇。

6.****: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 wyzsb2011@126.com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150米即到。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网,单招专业、计划 、学校简介等信息,考生均可登录我校招生网获知。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指导,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院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院地址:

郫县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

现本、专科均在郫县校区就读。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

第七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八条毕业证书:学院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三年至六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专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二年至五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成立由主要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和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十一条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顺序志愿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高考招生体检、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成都工业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

第十四条成都工业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对艺体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1)学院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专业志愿与分数极差相结合的方式来录取。

(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体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建议慎报工科及艺术类专业。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院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部门****:

招生电话:028-8799236687992268

传 真:028-87992366

学院网址:招生网:第二十三条奖学金和助学措施: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完善的奖、贷、勤等助学体系。设有陈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助学措施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缓办法。有绿色通道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

第二十四条我校学生享受成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学院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工业学院或原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 学院概况: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9年。馆藏图书58.17万册,公开出版4种学术期刊,互联网校园全覆盖。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气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环境保护与化学工程系、艺术系、外语系、中文系、经济管理系、师范教育学院、基础教育分院、成人教育分院、本科部、思政部、体育部,开设55个专业,形成以工科专业为主,现代服务和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的“一主两翼”专业布局,覆盖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营口市重要支柱产业,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任教师444人,高级职称教师23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0人、副高级职称187人。全日制在校生7522人,继续教育在校生4637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高于全国、省高校平均就业率。

 学院拥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3个,省重点建设专业7个,国家、省、院级精品课程50余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1人,辽宁省青年骨干教师8人,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带头人26人次,100余人在学术团体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评审、鉴定、决策咨询专家,国家、省级成果和发明专利100余项。

 学院拥有校内实训中心13个,校外实训基地144个。其中,校内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中心3个,省创新型实训中心3个。此外,学院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基地,特殊教育建设项目被教育部等部委列为重点学校建设项目,3次获国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建设项目资金支持。面向社会、学生开展近13个职业技能鉴定项目,是国家、省、市相关行业指导部门社会培训和鉴定基地。

 学院积极探索国际化办学道路,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对外友好协会会员单位、辽宁省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单位。先后与10余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科研机构等进行了交流与合作。

 学院荣获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营口市先进党委、营口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

 目前,随着学院异地新建项目扎实推进,建设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的现代化新校区,必将为学生未来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 招生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人数1650人(含运动项目特长生45人),其中高中毕业生计划1130人,中职毕业生计划520人。

 三、报名条件:

 1.符合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符合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时间:

 高中生:3月6日(9:00)- 4月13日(20:00)

 中职生:3月6日(9:00)- 7月 6 日(20:00)

 五、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网址: )

 六、 资格审查:

 考生可以按照规定流程在网上注册报名、填报志愿,我院以辽宁省招考办高考报名数据为依据对报考我院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缴纳报名费,参加考试。省招考办会对录取结果进行再次审核,最终考试及录取资格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结果为准。

 七、缴费、打印准考证:

 1.资格审核合格后的考生登录我院网上报名系统,通过在线付款方式交纳报考费,交费标准为120元。

 2.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命题

 1. 委托专家命题组,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高中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中职考生),结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参照相关科目考试题型和分值分布。

 2. 提供各科目考试大纲及与考试题类型相近的真题题库,供考生模拟练习。

 3.命题、试卷印刷及保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九、考试形式:

 1. 文化考试+职业适应性考试,总分400分。(非运动项目特长生)

 2.体育运动专项加试,总分100分。(运动项目特长生)

 (注:①考试地点为: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请考生登录我院招生办网站查询。②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考试用品。③运动项目特长生自备运动装备)

 十、录取办法:

 1.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录取前于我院招生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有录取资格。

 2.优先录取体育项目特长生,待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其余考生按照各专业剩余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普通高中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按照技能考试、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十一、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高中考生可正常参加普通高考。

 十二、****:

 电话:0417-2833141 0417-2826621 0417-2840511 0417-2801933

 传真:0417-2834241

 邮编:115000

 单招QQ群:554870707

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入选国家“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训计划”。现有环境科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学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和行署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

 第十五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以英语、日语、西班牙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其他艺术、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类)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其中四川省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线2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四川省体育学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线5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八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第二十条 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招生相关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

 咨询电话:0817-2568373(传真),2568301

 学校主页:www.cw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wnu.edu.cn/

 招生电子邮箱: [email?protected]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的文章,供广大考生查阅!!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2014年我校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单独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见附件1。

 

 高中阶段在832个贫困县的县及县以下中学,具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学生均可报考。

 

 二、报名程序

 

 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不接受考生个人自荐。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填写报名表

 

 考生如实填写《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

 

 2、中学审核推荐

 

 所在中学如实审核《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中学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对填写不全或缺中学盖章的报名表,我校不予受理。

 

 中学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并为学生出具中学证明,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卡复印件等材料。

 

 3、录制面试视频

 

 考生按照《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面试试题》的面试要求,将作答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

 

 4、递交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为:

 

 ①中学审核认定的《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加盖中学公章);

 

 ②高中三年成绩单(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

 

 ③学籍表或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④《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推荐信》(选择两名教师为推荐人,其中一人为班主任,推荐人签字须手写)

 

 ⑤中学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⑥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⑦身份证复印件;

 

 ⑧《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报告》(考生手写);

 

 ⑨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⑩面试视频光盘(信封封装)。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①—⑩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面试视频文件还需发送到ddzsb@qq.com。材料不全或无学校公章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审核。

 

 请考生所在中学收齐本学校考生的报名材料,并附《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于2014年4月30日前统一EMS快递(只接收中国邮政EMS快递,不接收其他快递)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我校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候选考生确定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学业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进行评分,根据分数高低分省排名确定候选考生名单。

 

 2、候选考生公示

 

 候选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5月20日后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和中学进行公示。候选考生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通知考生。

 

 四、招生计划

 

 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100人,初步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计划数

1机械类(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理工四年15

2冶金工程理工四年15

3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理工四年15

4能源与动力工程理工四年10

5应用化学理工四年15

6采矿工程理工四年10

7矿物加工工程理工四年10

8土木工程理工四年5

9资源勘查工程理工四年5

 我校将根据各省合格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6月5日后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招生计划由我校事先预留,不占我校在各省公布的普通类统招计划。我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将招生计划分拨给各省,并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录取

 

 我校确定的候选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农村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  

 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标签: # 招生 # 专业 # 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