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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招生简章2024重庆_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tamoadmin 2024-05-22 人已围观

简介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一、院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二、就读校址徐汇校区地址为: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地址为:奉贤区海思路100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三、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六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春季高考招生简章2024重庆_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地址为:奉贤区海思路100号。

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英语(师范)本科四年10学前教育本科四年70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学前教育专业色弱不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排序规则:第1位序,比较自主测试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中的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各专业分别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预录取考生办理录取信息登记程序和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登记程序等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432220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nu.edu.cn

招生处(办)官网: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021-64322695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录取的新生,与2020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中西医临床医学

本科

5年

25人

康复物理治疗

本科

4年

35人

康复作业治疗

本科

4年

1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者均不能报考我校的春季招生专业。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

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不能报考我校。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我校。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请慎重报考我校。

4.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鉴于目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需在2020年3月13日前提供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统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3月31日至4月2日,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网上完成专业信息登记工作。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中西医临床医学6500元/年;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5000元/年;沪价费(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咨询电话:021-51322028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录取的新生,与2020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一、院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类)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

本科

四年

44人

酒店管理(洲际集团人才班)

本科

四年

36人

(1)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所含专业: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智能制造工程、复合材料成型工程),新生入学报到后可自行选择大类中的任一专业,一年后如需要转专业按教务处规定执行。

(2)上述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上述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 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录取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1)2020年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020年3月12日,我校各专业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2020年3月13日-3月22日,对进入入围名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4)2020年3月23日,本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春招资格审核结果、预录取和候补录取名单。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

(3)预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优先排序),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各专业(类)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以及候补录取考生须于2020年3月31日-4月2日进行网上录取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新生入学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5021781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向学校招办提供本人高中阶段有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方面的相关电子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格式),招办邮箱:zsb@sspu.edu.cn。

(3)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文章标签: # 招生 # 录取 # 考生